时间:2009年6月3日 麻辣空间
| 我准备去杀一条狗,但我估计赤手空拳打不赢它.所以,我带了把刀. 我本来是个慈悲为怀的人,连踩死只蚂蚁我都会绝食三天以示哀悼. 若不是那条狗上个月追着我跑了十里地,害得我两眼直翻口吐白沫,我也不会动杀它的念头. 这事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,睡几觉也就忘了,可我这人向来睚眦必报. 所以我到刀具市场买了把刀,花了18块.老板说这刀可以吹毛断发,杀人不见血. 有这把刀在身上,我有信心多了.我决心与那条狗拼个你死我活. 走完这条街,再拐个弯,就可以看到那条狗了。 那条狗长期盘踞在那里.我上次就是经过那里的时候被狂追了十里地,足足跑过了八条街. 最后那条狗不追了,在我身后使劲叫,它的意思我明白--"妈的,不追了,反正老子是记得你了!" 我又想起了当日受的苦难,立刻鲜血沸腾,大脑发热,心跳加速外加手脚冰凉. 我不得不承认我有点怕那条狗,因为我一想到它就手脚冰凉。 我握了握风衣里藏着的刀.我决心已定,大不了鱼死网破. 我拐过了那个弯,我的敌人就在前方不足一百米处. 历史性的时刻马上就要来了...... 可是,当我刚转过弯的时候,一个不明物体把我撞倒在地. 正所谓好事多磨,人间正道是沧桑.我料到成事会有一番磨难,不可能一帆风顺. 我从地上爬了起来,打算继续昂首向目的地进发. 可我注意到撞倒我的不明物体是个美女,所以,我把她扶了起来. 她一起来,就喊:"哇靠.你这么早干嘛啊?!赶着去死啊?!" 我估计我骂不赢她,所以我说:"对不起.我有点事." 可她不肯轻易放过我,扬着眉毛逼问我去干嘛. 我想起我出门的时候还是凌晨五点半,所以我略微沉吟,说:"我晨跑呢." 她大吃一惊,说:"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穿风衣跑步的人." 我估计我很难自圆其说,所以我没说话了,抓着头皮傻笑。 她学着我的样子,抓了抓头皮,说:"既然我们都在晨跑,不如我们比赛吧.谁输了谁请吃早餐." 我看了看她的一身运动装束,没找到可以放钱的地方,所以我打算拒绝她的提议. 可她还没等我开口,她就先跑了,还冲我喊:"你不跑就不是男人!"边说还边刮脸皮. 我觉得证明自己是个男人比杀条狗更为重要,所以我决定跟她比赛。 可我没想到她居然是个长跑健将.十几分钟后,我就怎么也追不上她了. 最后,她在一家酒店门口停了下来,说:"你输了.请我吃早餐!" 她连耍赖的机会都没留给我,就进了酒店. 我知道这家酒店,据说是四星级的.我估计这顿早餐得花掉我好几天的劳动所得. 我开始后悔读书的时候没有用心上体育课,直接导致今天没跑赢她. 我尾随她进了酒店,服务生在我背后关门的时候吓了我一跳. 这是我第一次进星级酒店.心跳又加速了! 她招呼我在一张桌子前坐下,然后把菜单递给我,说要我点。 我看了看,又把菜单递还给她,说:"女士优先.还是你点吧." 她笑了笑,夸我有绅士风度.我也笑了笑. 其实我不是有绅士风度,而是价格太贵,连个豆沙包都要两块五. 我实在狠不下心点,所以我主动放弃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机会. 可她也没想过帮我省钱,15秒不到的时间,她一口气点了六份. 光豆沙包就点了八个,说这数好,图个吉利. 我望着她,夸她真会想事.我在心里对她咬牙切齿. 她边吃边问我,"味道怎么样?" 我听出来了,她这是逼我夸她眼光好. 我伸长脖子,使劲咽下嘴里的半个豆沙包,也就是一块两毛五.说:"味道不错。你的眼光很好." 其实我觉得要我付钱的食物都难吃,包括这顿早餐。 漂亮的服务员的眼神很灵光,一看到我们吃完了就走了过来。 我没主动要求买单,可服务员非常积极地把帐单递给了我.我恨这个漂亮的服务员. |
